漢人甲必沙:稅務官Pedel先生,今年我認識的那些原住民們鹿抓得不多,我又被伙計騙了錢,可不可以讓我再緩個幾天啊?我一定會想辦法交錢的。
稅務官:定官(Tingqua),我來收你今年贌的鹿皮稅了,如果交不出來的話,你明年可就不能再贌了喔。
農民:我辛辛苦苦從漳州龍溪來到大員,在船上吐得半死,差點把命都丟了,雖然一到這邊就有房子住,有開墾的工具可以用,但沒想到這裡錢這麼難賺,這些紅毛人當初招攬我們時說得這麼好聽,等我們到了卻完全不是那麼一回事……。
農作物東印度公司一開始到臺灣時,將臺灣當作貿易轉運站來經營,過了一陣子,他們打算在臺灣自行生產商品,並出口以賺取利益...
鄭成功屯墾政策當鄭成功帶領軍隊登陸普羅民遮地區之後,他們發現當地現存的糧食只夠供給軍隊半個月食用,為了解決糧食問題,鄭成功便開始規劃糧食生產計畫...
荷治時期的漢人農田荷蘭東印度公司跟漢人合作,在普羅民遮地區開闢農田,種植各種作物,供應島上居民食用,也供荷蘭東印度公司出口到島外賺取利益。
甲必沙
甲必沙(cabessa)一詞來自葡萄牙文音譯,意即頭部、首領。荷蘭東印度公司選擇漢人之中富裕又有聲望的人擔任這個職位,負責與東印度公司交涉各種事務,漢人自己內部則會稱呼這樣的人為「頭人」(閩南語)。
這樣的制度在17世紀東亞有漢人居住的地區相當普遍,漢人們從內部中選擇有聲望者擔任首領,處理漢人事務。葡萄牙在16世紀到達麻六甲之後,也接受了這樣的制度,並稱他們為「甲必丹」(Kapitan/ Capitan),這樣的方法後來也被荷蘭和英國所沿用。
在17世紀時,往來於臺灣、中國兩岸之間的漢人商人,與荷蘭東印度公司的關係其實是亦敵亦友,他們有時在商業上處於競爭關係,但東印度公司其實也相當仰賴這些人與本地人溝通,透過他們瞭解東亞地區(中國、日本、東南亞)的商業、政治情勢。像是與東印度公司處於合作但對峙的鄭芝龍,或者在東印度公司中擔任翻譯,但在鄭荷之戰前,私下與鄭成功聯絡的何斌。
稅務官
1624年荷蘭東印度公司到達臺灣以後,因為公司本身人力有限,所以從中國找了很多漢人到臺灣,與東印度公司合作開發土地、農耕、做生意、捕魚,公司再向漢人徵收各種稅金,來賺取金錢。比如像是承包特定產業的贌社權利金(間接稅),或者是人頭稅、直接徵收從事各種行業營利所得的稅金(直接稅)。但是,隨著公司在臺灣的行政、軍事花費越來越高,徵收的稅也越來越多,漢人的負擔也越來越重,公司與漢人的關係也因為這樣日漸惡化,成為郭懷一事件的遠因。
農作物
東印度公司一開始到臺灣時,將臺灣當作貿易轉運站來經營,過了一陣子,他們打算在臺灣自行生產商品,並出口以賺取利益。事實上在1650年代,臺灣甚至是東印度公司勢力範圍中耕作面積最大的地區。
荷蘭東印度公司從中國招募農民、進口牛隻,到臺灣耕種可以提煉蔗糖的甘蔗、做為糧食的稻米、麥、提煉染料的藍靛…等各種經濟作物,生產糧食、蔗糖、染料,賣到東南亞、荷蘭、日本等地。
根據文獻記載,荷蘭人在當時引進的作物還有荷蘭豆(豌豆)、番芥蘭(高麗菜)、波羅蜜、釋迦、番薑(辣椒)、番柑、大麻、蕃薯、蕓薹(油菜)、椰子、檨(芒果)。這些作物原本的產地在遙遠的歐洲、南美洲、東南亞地區,在地理大發現時期被歐洲人移植到世界各地,包括臺灣,改變了很多人的飲食與生活習慣習慣。這裡面有些作物像荷蘭豆、高麗菜、釋迦、辣椒、蕃薯、芒果,經過數百年來的流傳、改良,到今天仍然是臺灣人生活中常見的食物。
附帶一提,除了農作物之外,荷蘭的部分度量衡與租稅制度也隨著推行農業,而持續影響臺灣人至今,比如說計算農地的面積單位「甲」(9699平方公尺),與台語中表示租賃關係的「贌」,其實都來自荷蘭語中的morgen(田地計算單位)和「pacht」(承包)。
鄭成功屯墾政策
當鄭成功帶領軍隊登陸普羅民遮地區之後,他們發現當地現存的糧食只夠供給軍隊半個月食用,為了解決糧食問題,鄭成功便開始規劃糧食生產計畫,把將士、士兵分配到距普羅民遮地區八小時路程以外的區域去開墾土地,並強制徵收當地漢人、荷蘭人、原住民的牛隻、工具,供給開墾使用。
鄭氏政權的屯墾有幾個意義,首先代表鄭氏集團在糧食方面的不足,而屯墾某種程度上有緩解鄭氏的糧食問題。其次,鄭氏治台後,透過屯墾區的設置,可安置麾下的部隊,可謂「武裝性拓墾與防衛」。我們亦可透過現今的地名所透露的訊息,進一步理解所謂的屯墾與鄭氏的軍事制度。
因屯墾而形成的聚落,也成為地名沿用至今。由於鄭軍編制以「鎮」為主,鎮以下分成「前、後、中、左、右」五「營」,故今日台灣中南部有許多地名帶有「鎮」、「營」者,即有可能與鄭氏屯墾有關。
![]()
|
![]()
|
![]()
|
![]()
|
![]()
|
荷治時期的漢人農田
荷蘭東印度公司跟漢人合作,在普羅民遮地區開闢農田,種植各種作物,供應島上居民食用,也供荷蘭東印度公司出口到島外賺取利益。
未開墾地
位於水源無法供應之處,主要是原始林地和原住民的鹿場。這個時期農田的灌溉主要仰賴河流,如果距離河流太遠就會無法灌溉、開發。
鹽水溪
舊稱新港溪,位於普羅民遮地區北方。
二仁溪
原為「三老爺宮溪」、「二層行溪」,位於普羅民遮地區南方,是現在臺南市與高雄市的市界。
鯽魚潭
位於今日臺南市永康區境內,因為盛產鯽魚而得名,這個原本是台江內海的一部份,後來因為陸地擴張而變成湖泊,這個潭在清代以後逐漸淤積成為陸地。
1. 從現代的台灣,你可以找到什麼荷蘭時代留下來的遺產嗎?
2. 荷蘭東印度公司管理台灣漢人與原住民的方式,跟後來清帝國統治台灣的方式有什麼樣的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