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員市鎮這是漢人的居住地,而這些漢人,主要都是來台開墾、打漁、做生意的。除了這裡之外,他們還有些住在北線尾和普羅民遮地區。
市場這裡是大員地區荷蘭人、漢人進行交易的地方。他們在這邊販賣、購買鹿皮、魚貨、各種日用品、普羅民遮地區耕地的農產品。不過,為了維持交易秩序,荷蘭東印度公司禁止人們在此喝酒、賭博。
絞刑臺位於熱蘭遮城與大員市鎮之間的空地,是荷蘭東印度公司用來處死犯人的刑場。東印度公司把它設在廣場的空地,讓往來的人都看得到,來象徵公司的權威。
烏特勒支碉堡位在熱蘭遮城西南方的小山丘上,地勢高、視野好。在鄭成功攻台戰役時,烏特勒支碉堡發揮了屏障熱蘭遮城的效果,鄭成功直到攻下這個碉堡,才改變戰爭局面。
海上貿易港口主要有兩個,中式帆船會選擇靠近漢人市鎮的港口,荷蘭人的船會停泊在靠近熱蘭遮城的地方。
熱蘭遮城堡這是現今的安平古堡,17世紀時荷蘭東印度公司在臺灣的居住、辦公處。這個方形城堡的部分是熱蘭遮城的防禦設施所在處,上面配有守衛的士兵與大砲,能夠觀望各處的狀況,進行防衛與攻擊。
大員市鎮
荷蘭東印度公司在1624年來到臺灣之後,他們的事業發展並非一帆風順。在他們來到臺灣之前,海盜鄭芝龍、漢人、日本人已經在這裡活動一段時間,還有態度不明的原住民。經過一連串的交涉與衝突之後,和鄭芝龍集團、原住民取得暫時的和平,並且跟漢人合作開墾土地與貿易。
一開始東印度公司將這些人安置在熱蘭遮城旁的空地,規劃出市鎮、住屋讓這些漢人居住,也就是大員市鎮。後來為了開發赤崁地區,也在赤崁一帶發展了另一個市鎮,也就是赤崁市街。
17世紀的大員市街除了從事貿易的商人之外,還有各行各業的匠人、手工業者也居住於此,像是釀酒者、鐵匠、漁夫、建造房子的泥水匠、石匠、船夫、木匠…等,供給荷蘭東印度公司與漢人的各種日常需求,如修築房子、購買日用品、食物。
1. 荷蘭人來到台灣的目的是什麼呢?
2. 荷蘭人如何規劃建設大員這個地區呢?
這個地方是今日的安平古堡一帶。在荷蘭統治時期時,這座城堡稱為熱蘭遮城,當時被台江內海所環繞,但現在台江內海已經淤積,變成臺南市區的一部份。熱蘭遮城是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統治台灣的重要據點,公司在臺灣的大多數職員、士兵都住在這座城堡之中。熱蘭遮城並非只是一個孤城,它的四周也有許多建築物與設施。
在荷蘭東印度公司成立以前,有些荷蘭商人在1596年時就曾經到東南亞爪哇島上的萬丹(Bantam)貿易,1600年到日本,並以萬丹為亞洲的根據地。荷蘭東印度公司成立以後,在1619年時,他們將營運重心萬丹遷移到巴達維亞(今印尼雅加達)為總部。
巴達維亞本身是胡椒的產地,距離東南亞其他香料產地也很近。在荷蘭人到達此地時,這裡沒有其他的歐洲勢力與荷蘭人競爭,荷蘭是第一批造訪巴達維亞的歐洲人。荷蘭人在巴達維亞的時間非常的長,從1619年開始,除了19、20世紀時有兩段短暫時間被英國、日本佔領之外,直到1949年,這裡長時間被荷蘭所統治。
除了香料貿易之外,荷蘭東印度公司也想要購買亞洲其他地區的商品,像印度的棉布、中國的絲、陶瓷、日本的白銀,這些商品可以在亞洲地區內的不同地區流通、交換。東印度公司就不用一直從荷蘭輸出資金,也可以賺取更多利益。所以東印度公司便希望能夠將觸角拓展到中國、日本,向這些地方購買陶瓷、生絲、黃金、白銀,然後在亞洲內部換取各種商品,來賺取利潤。連結到港口的「貿易商品」 由於前往中國、日本航程又有段距離,東印度公司想在那附近找個轉運站,把商品集結到那裡之後,再運往巴達維亞。他們一開始想到的是中國東南沿海的澳門跟澎湖,但始終都沒有佔領成功。他們雖然曾經一度在1622-24年期間佔領澎湖,但一直被明朝政府派軍驅趕,明朝政府、商人建議他們前往沒有實質政權統治的臺灣。
來到亞洲的荷蘭東印度公司,在東亞多處找尋可停留的據點,他們所屬意的其中一處即是中國沿海一帶,好與附近的中國、日本人做生意,不過這並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他們原先想要到澳門、澎湖設立據點,但都不是很順利,如1604年時,率領艦隊到達澎湖的司令官韋麻郎(Wybrand van Warwijck)被明朝將領沈有容驅趕。
後來1622年4月時,東印度公司派人攻打澳門,被葡萄牙人擊敗。同年6月又再度到澎湖築城建立據點,雖然這次他們在澎湖停留將近兩年的時間,卻始終無法得到中國官員的允許,最後於1624年時離開澎湖,來到臺灣落腳。
高啟進:臺灣第一古碑
荷蘭人聚落:歷史變遷
他們一開始將臺灣設定為貿易的轉運站,在這邊收集來自中國、日本、東南亞等地的各種商品,將這些商品再度發售到有需要的地方,比如把東南亞的香料賣到中國,換取生絲、糧食、陶瓷等商品,又把生絲賣到日本換取白銀。
海上貿易:貿易商品
他們到臺灣之後,也大量招攬漢人到赤崁地區開墾,生產一些原本需要從中國進口的商品,或者是在其他市場受到歡迎的商品,像是蔗糖、糧食、藍靛。這樣不但可以穩定供貨量,也可以降低進貨成本。
普羅民遮:漢人開墾區
普羅民遮:荷治時期的漢人農田
這樣把臺灣當成商品生產、轉運基地的想法是相當有效的,在1649年時,荷蘭東印度公司在臺灣進出口商品的收入,佔了全球據點收益的26%,在亞洲的據點中,臺灣的獲利也名列前茅,僅次於獲利最高的日本長崎。
現在的荷蘭(正式名稱為尼德蘭王國,Kingdom of Netherland,荷蘭是臺灣的慣稱)在16世紀時曾經是西班牙王國的領地,當時荷蘭的居民為了反抗西班牙王國對於基督新教徒的壓迫,因此在1568年向西班牙宣戰,並於1581年自行宣布獨立(後於1648年被西班牙承認獨立),成立尼德蘭聯省共和國。在跟西班牙作戰的過程中,荷蘭人為了為籌措與西班牙戰爭(八十年戰爭)的軍費,以及突破西班牙的經濟封鎖,而開始發展海外貿易。
關於荷蘭如何從西班牙獨立、建國的故事,可以參考荷事生非:陳亮宇。
荷蘭的光輝十月
荷蘭王國憲法200週年(上)
荷蘭王國憲法200週年(下)
一開始荷蘭國內許多城市都有成立公司經營海外貿易,但每間公司都需要花費很高的成本來維持營運。聯省議會為了成本、資源、收益考量,於1602年將國內各港市貿易公司合併為「聯合東印度公司」,原文為Verenigde Oostindische Compagnie,簡稱VOC,荷蘭的海外貿易便由這間公司來統籌經營。
荷蘭東印度公司的經營概念在當時的歐洲來說,是相當新穎的。他們首創股份可以在公開市場自由轉移的概念,1602年公司成立時,他們公開在世界上第一間證券交易所「阿姆斯特丹證券交易所」發行東印度公司的股票。在此之前,歐洲的合資商業組織主要是暫時的,且股份不可公開、自由轉移。
不過,東印度公司與現今的公司概念還是有些不一樣的地方。最特別之處在於,東印度公司除了經營海外貿易之外,還可以像個國家一樣,統治殖民地,並與敵對勢力作戰,與其他政體簽訂協約。這是因為荷蘭的貿易區域大多路途相當遙遠,聯絡不便,且在海外又有葡萄牙、西班牙等勢力的競爭。為了能夠在面對問題時當機立斷,尼德蘭聯省議會便授與東印度公司軍事上的特許,讓他們在海外可以立即決策、行動。
故事可參考:
荷蘭人如何來到臺灣?東印度水路的崛起和船隊的冒險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