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官方文書
本學習模組介紹《淡新檔案》的內容、歷史價值、內涵及典藏情形,並從中說明清代官方文書的規則與特色。
清代的官方文書種類繁多。有皇帝所頒布的「詔令文書」,例如製、詔、誥、敕、諭、旨等。也有官員向皇帝的奏報文書, 如題本、奏摺、賀表、箋文等,另外也有記載皇帝言行和政務活動的檔案,如起居注、實錄、聖訓、本紀、方略等。另外,有記載皇室和皇族事務的檔案如玉牒、皇冊等等,有各衙門之間的來往文書,如咨文、移會、札、禀、呈、函等。最後還有外交文書,如照會、國書等。本次的介紹清代臺灣地區各衙門機關往來文書或民眾與衙門間的往來文書為主。
- 淡新檔案介紹
- 檔案的分類、價值與應用
本學習模組介紹《淡新檔案》的內容、歷史價值、內涵及典藏情形,並從中說明清代官方文書的規則與特色。
清代的官方文書種類繁多。有皇帝所頒布的「詔令文書」,例如製、詔、誥、敕、諭、旨等。也有官員向皇帝的奏報文書, 如題本、奏摺、賀表、箋文等,另外也有記載皇帝言行和政務活動的檔案,如起居注、實錄、聖訓、本紀、方略等。另外,有記載皇室和皇族事務的檔案如玉牒、皇冊等等,有各衙門之間的來往文書,如咨文、移會、札、禀、呈、函等。最後還有外交文書,如照會、國書等。本次的介紹清代臺灣地區各衙門機關往來文書或民眾與衙門間的往來文書為主。
1930年代臺北帝國大學文政學步徵集臺灣史研究資料,將資料由覆審法院轉送臺北帝大,帝大教授認為此資料為清代治臺官府檔案,一度將其命名為「臺灣文書」,戰後由臺灣大學法學院保管,法學院戴炎輝教授自1950年代起主持整理工作,1980年代末期《淡新檔案》曾利用蔣經國基金會挹注的一筆資金進行大初步整理與編目,1990年代在吳密察教授主持下《淡新檔案》展開出版計畫,並由紙本延伸至網路數位圖書館。現今大家已經可以輕易在網路上使用淡新檔案。目前由臺灣大學數位典藏研究發展中心建置的「臺灣歷史數位圖書館」,已有淡新檔案全文(含原始圖檔)可供利用。
清代衙門中的公文管理,《大清律例》「律吏」中更規定地方官在離職時應將一切公文由經承辦理人員加以造冊整理,並把尚再進行的案子交代給繼任官員,新任官員也要在到任一個月內展開清查。有不肖胥吏無法交代者須丈責八十,藉機塗改或隱匿者將從重論處。若是縣官不按格式處理,導致胥吏有機可乘者,則交由其上司議處。當時公文行事原則講究「照章辦理」,亦即處理案件必須以從前的規定、事情原委等為依據。
在整個淡新檔案數量上,年代愈久遠者,通常件數愈少。即使是「淡新檔案」距今最晚的案例也超過百年,從清代、日治時期到戰後初期,在欠缺檔案保存技術下使檔案多半有遭蟲蛀、水漬的侵害而狀況不佳情形。11301案是乾隆54年間發生的案件,該件就有不少被蟲蛀的地方。在檔案修復人員細心處理下才不至於損壞。
運用指南
清代官方文書
- 教學對象
- 教學目的
- 學習者收穫
- 問題思考
這段教學資源適合國中以上教育程度的民眾
希望學生能意識到傳統中國的官方文書與現代文書的差異性,而淡新檔案中的官方文書則是與一般庶民最息息相關的部分。透過官方文書,我們可以看到更多實際上發生在社會上的各種問題。
理解到清代官方文書的種類,不要將對官方文書的定義侷限在中央,相較為奏摺與聖旨,屬於基層州縣層級的《淡新檔案》提供我們一個更接觸實際生活的管道。
以往我們所理解的聖旨、題本、奏本等等,都屬於較高層級的官方文書,除此外也有不少種類的官方文書,官方文書的確是維持帝國行政體系重要的一環,在理解這些中央層級的文書外,也應該要注意到最基層的官方文書存在。